
2021年9月25日,在马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磊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院共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79个集体(次)和87人(次),其中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31个集体(次)和33人(次)。涌现出多次获得“南宁市优秀公诉人”、“优秀公诉庭”、“全区检察业务能手”及“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的6名业务标兵、办案能手;控申接待室连续2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4个案件被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精品案件。
一、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举措,确保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有效落实。院党组始终抓牢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市审计局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的19项问题、提出的4条巡察整改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并落实一批规章制度。
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起来,融入监督办案中。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加强人民检察史学习教育,赓续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检察制度建设的“红色基因”,在司法办案中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体干警赴桂林市全州、灌阳开展主题红色教育,扎实走好新的长征路。
严肃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组织全院32名干警排查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N”问题43个,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全院警示教育。加强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持续、系统地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8项;针对暴露出来的顽瘴痼疾问题建章立制21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累计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7项,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
二、聚焦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对帮扶联系点157户贫困户因户施策,入户宣讲和落实扶贫措施、惠民政策,为贫困户争取扶贫资金近177万元,选派3名干警驻村扶贫;依法办理扶贫领域犯罪案件9件9人,为56户贫困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0.29万元;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件23人;依法打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2件10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8人,依法向当事人追偿环境修复费64059.9元,复植补绿174.6亩林地;制发39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非法倾倒医疗废弃物、农药农用薄膜废弃物等污染环境情形进行依法分类管理处置,有效保护了我县的绿水青山。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依法办理各类侵害非公经济发展犯罪案件13件41人;深入15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设置检察官法律服务站2个,提高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全力护航民企发展。

倾力投入疫情防控大局。自疫情爆发以来,我们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指挥部署上来,抽调20名党员干警奔赴检疫点、隔离点等抗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审查起诉1起涉疫诈骗案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疫情阻击战中彰显检察担当。
三、坚持人民至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提起公诉6件36人,配合相关部门对巫某林等42人涉黑案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坚实基础。相关部门发出2份扫黑除恶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和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监管,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不批准逮捕306人,不起诉99人,促进刑事和解17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5人,有效解决了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等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落实最高检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制度,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272件274人,让百姓真切感受到检察的公正与温度。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工作组,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41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到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及其他活动26次。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凝聚更多力量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职能作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预防工作。共立案查处20件27人,涉案金额7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开展警示教育98次,行贿档案查询9706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2次。反贪、反渎部门转隶之后,认真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在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继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四、立足四大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持续发力。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52件1305人,批准逮捕696件99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84件1670人,提起公诉1010件1429人。从严惩治涉恶、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213件363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撤案47件,纠正漏捕20人、漏诉50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5件;提出抗诉6人,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书面监督纠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违法和不当情形87件,监外执行违法152件。
在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上聚力突破。着力提高生效裁判监督精准度,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3件,发出监督检察建议110件,监督执行机关及时立案执行,维护司法公信力。
在做好公益诉讼上务求实效。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9份,磋商结案5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检察监督,42家存在问题的网上餐饮店被“下架”整改,47家存在问题的药店、榨油坊、超市及时整改到位。注重国有财产保护和英烈保护,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效追回人防国有财产10多万元;联合市检察院办理全区首例雷锋肖像被侵害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了中央电视台和自治区、市级多家媒体的重点关注和报道,被写入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围绕“乡村振兴”建设,办理了全县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公益诉讼案,通过促进行政机关履行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解决了十几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隐患问题。


五、强化初心使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筑牢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标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和拓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6次,开展警示教育11次,完善机关日常管理规章制度9项,持续深化纪律作风。

把司法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2216件,院领导带头办案510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为5个,规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调整配备中层干部7名,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队伍结构日益优化。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干警8人。
把综合素能提升作为根本。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等主题党日活动11次,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和培训班学习261人次,努力培养检察官成为办理各类案件的行家里手,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常态。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6次,接受人大专题视察6次,书面报告检察工作7次。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杂志800余份,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8场次、案件听证会9起、观摩庭审等活动390人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6条、生效法律文书866份;通过“马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1243篇,检察权运行更加透明。
今后五年工作主要任务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以有力履职服务马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