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保持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结合办案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办案和监督职能。1-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案件69件432人,监督立案7件13人,对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漏捕等情形监督纠正96人,对不符合涉黑恶犯罪标准的案件依法不认定19件。持续落实涉黑恶案件统一、分级把关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做到“不放过,不凑数”。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机制,对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7件挂牌督办案件提起公诉6件。
二是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力度。将核查“保护伞”线索作为审查批捕、移送起诉必经环节。1-10月,全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6条,立案侦查黑恶势力“保护伞”2件3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4人。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涉案财产情况的证据,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1-10月,全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教育文旅、金融放贷、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涉黑恶案件11件60人。在办理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案件中,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21份,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下一步,广西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作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