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会公告
马检公告〔2025〕5号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凌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徐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凌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徐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09:00
三、公开听证地点
马山县白山镇江滨西路408号,马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提前一天向马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人:陆洋,联系电话:0771-6828332;
2.经审核同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日